第(3/3)页 “当然,能跟罗老师合作,是我的荣幸。” 张伟自无不可,笑着答应下来。 …… 法院在立案之后,立刻便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正常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在提起诉讼的时候,自诉人就须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控告主张。 如果缺乏证据,又不能补充,在审查立案阶段就会因证据不足,被法院劝其撤回自诉,或直接裁定驳回起诉。 而且在审理过程中,也常常会因为起诉证据不足而败诉。 所以刑事自诉说起来容易,实际操作起来,难度颇高。 不过,在《最高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八条有补充说明: 自诉案件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的证据,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调取。 罗大状在申请立案的时候,也同时向法院申请取证。 而这个证据,正是李美君那辆林肯的行车记录仪录像! 法院刚刚展开行动,李美君便收到了风声。 毕竟是龙城有名的大律师,而且还是新任的律协会长,李美君在公检法都有熟人,有关系。 罗大状前脚申请立案,后脚就有人把消息递给了她。 收到消息后,李美君第一反应就是有点慌。 人的名,树的影。 罗飞这个名字,本身就是一种威慑。 任何人,站在罗大状的对立面,都将会感受到什么叫做碾压,什么叫做残忍。 更何况,这次李美君跟罗大状还不是单纯的立场不同,不仅仅是为对立的双方辩护,而是…… 她是被告,罗大状是原告! 如果输了,可不是输一场官司这么简单,那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李美君拍着胸口深呼吸,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她开始仔细回忆整件事,把自己带入罗大状的角色中,抽丝剥茧,寻找破绽。 不得不说,李美君这个局看似简单,却几乎没有破绽。 基本上没有翻盘的可能。 但她也清楚,既然罗大状提起了刑事自诉,说明他已经掌握了一些情况。 但…… 究竟是什么呢? 李美君现在就是要推测罗大状出招的思路,然后提前进行防守。 “人证不可能,乔娜对罗飞恨之入骨,不会反水……” “老周给我开车开了十几年,他女儿出国留学都是我资助的,也不可能出卖我……” “聊天……” “电话……电话……” “行车记录仪!” 李美君眼睛猛地瞪大,想到了一个关键。 这也是整个事件当中,百密一疏的一个环节。 她连忙给司机老周打去电话,语速极快的说道:“老周,把行车记录仪内存卡取下来给我,快点!” “老板,内存卡昨天被交警拿走了……”老周说道。 听到这话,李美君瞳孔骤然一缩。 完了! /131/131681/31512380.html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