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罗大状的刑事自诉-《网购买到假货,反手加购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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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大状笑着摇了摇头,“只是些许曲折罢了。”

    姜白立刻兴奋起来了。

    这才对嘛!

    罗大状亲自出马,怎么可能不刑!

    ……

    次日。

    一大早。

    罗大状来到了法院,                立案大厅。

    负责接待的依旧是林然。

    “罗老师,我先看下材料哈……”

    “欸?”

    “诽谤罪……”

    “罗老师,                这是您自己要提起刑事自诉?”

    林然都震惊了。

    这次罗大状不是代理人,                而是……原告???

    也就是说,居然有人敢诽谤罗大状?

    “是的。”罗大状笑眯眯的点头。

    “好,好的,请稍等。”

    林然深深的咽了下口水,连忙进行审阅,检查。

    很快。

    “罗老师,材料没有问题,可以立案。”

    “谢谢。”

    罗大状道了声谢,拿着立案通知书离开法院。

    另一边。

    全璟律师事务所。

    “你是说……罗老师要请我做他的代理律师?”张伟诧异的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姜白。

    “没错。”

    姜白笑着点头。

    张伟疑惑的说道:“罗老师自己就是律师,完全不需要请代理人啊。”

    姜白解释道:“罗大状确实可以为自己辩护,但他作为原告,无法查阅卷宗,也没有办法接触到证据……”

    “哦,我明白了。”

    张伟恍然大悟。

    合着就是需要个工具人呗?

    在民事案件中,律师作为当事人,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

    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做被告,只能以当事人的身份,必须请代理人。

    如果是作为原告,律师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不必非得请代理人。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律师的身份是“原告”,不能以代理人的身份阅卷,或者接触证据等等。

    因此,律师作为刑事案件的原告,最好还是请一个代理人,这会方便很多。

    就比如这次。

    以罗大状的专业水平,为自己辩护绰绰有余。

    但他这个原告的身份会有诸多限制。

    这时候就需要一个代理人来出面了。

    张伟,就是这个代(工)理(具)人。

    “张律师,怎么样,你愿意吗?”姜白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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