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出发-《穿在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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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凡嘿嘿笑道,“我昨天杀了10只甲鱼,做熟了想在集市上试着去卖。”
“卖甲鱼肉?”
刘师傅瞪大眼睛,“这东西也能卖得出去?要是没人买呢?”
陈凡对他的话也不见怪,哈哈笑道,“要是没人买,我就请你吃肉,吃到饱。”
刘师傅一听顿时乐了,“你这话啊,让我是希望你卖出去好呢,还是不想你卖出去好?”
说笑的功夫,三人便往车板上搬东西。
这回是刘师傅做指挥兼主力,陈凡就负责搬比较重的,姜丽丽在边上打下手。
装着腊肉、腊鱼的两只箩筐放在车尾,前面铺上一块土布,再将6床棉絮搬上去,这就占了一架车。
那个直径约五十公分,外面裹着黄泥、里面其实是竹板的一次性土灶,也放在另一架车的车尾,从后面猪屋搬出来的大铁锅搁在上面,再将那个棉纱布包放在锅里。
4只木桶放在车板中间,其中两只是满满的甲鱼肉,用土布盖着,可以防止灰尘吹进去。另外两只桶里面却是一只只的“竹碗”。
包括放在锅里的那一大包,也都是竹碗。
前几天陈凡冥思苦想,如何解决餐具的问题,甚至产生过将知青点的碗带过去的想法,后来还是被他自己否定了。
这年头的碗虽然算不上多金贵,可最便宜的陶碗也要一两毛钱一个,瓷碗就更贵了,带这么多碗出去,要是不小心哐当掉,那真的要赔死。
想来想去,等陈凡看见床底下那只泡过闹钟零件的煤油竹筒,不禁骂了自己一声猪脑子。
村子东边就有一片不小的毛竹林,那粗壮的毛竹分明就是最好的碗。
正好,之前出去教杀甲鱼的时候,队里给陈凡记了50个工分,他便去找杨队长,用10个工分一根毛竹的价格,买了5根毛竹,
刘会计账本里的陈凡名字下面,再次归零。
陈凡将毛竹拖回来,一根长毛竹有18到20个竹节,正好锯成96个碗,又用竹枝做了100多根竹棍。
条件简陋就别要筷子了,一人发根竹棍扒拉着吃吧。
……
将所有东西搬上车,两人拉着车出了院子,姜丽丽锁好院门,便一起往公社的方向走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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