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追踪-《离婚后前任觉醒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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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希岩走到死者面前看了一会,死者是一名25岁左右的女子,长相中上,上身衣服破裂且未着内衣,下身赤裸,现场未见裤子。

    而这时的法医已经初步就尸体勘验一番并汇报道:死者,女,年龄25—30之间,身高165cm,体重约55kg。嘴部和右脸肿胀,鼻子大量出血,头部有伤口,脖子有勒痕,身上有淤青,身体损伤主要位于颈部,下体周边明显擦伤,红肿、渗出,疑似被粗暴侵犯。死亡原为扼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时间为12个小时到24个小时之前。

    “有死者的身份信息吗?”郭乐问道。

    “目前没发现。”

    “老刘你去附近走访下有没目击者,小雨你将死者人像复原下从警察系统里找到她的身份信息,并联系死者的家人,熊法医有凶手的相关消息吗?是否与前几次案件一样为同一人所为?”

    “目前单从尸检方面,还无法判定为同一人所为,可能需要解剖才能知道。”法医回复道。

    ……

    陈希岩也听了法医的初步判断,死因无疑是勒死,但是法医并没有从脖子上或其它部位采集到对方的指纹,可想而知对方有着一定反侦查能力。

    从死者的另外几处伤口可以看出死者生前有过强烈的挣扎,加上身上并没有捆绑的痕迹,这说明在死者清醒的时候被人强制的侵犯,由此可以推断出凶手的力量不小。

    陈希岩随后观察一下周边的环境,尸体所在位置注意溪边的乱草丛中,旁边的草并没有太多的压痕和折断。他推断这里不是第一案发现场,凶手将尸体抛在这里,看似很随意,但他观察了一下周边发现并不简单。因为此处离马路有大概三四百米,从这里往大路只能沿着半米宽的溪坝走。要么就一直趟着着草丛走,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没有发现凶手行走在草丛的痕迹。

    这一段路车是无法通过的,那么凶手要么是用身体扛着尸体抛在这里,死者的体重大概有110左右,是属于稍微胖一点的女生,如果真是这样,那进一步证明凶手身强体壮。

    陈希岩试着在这三百多米距离的路上找出脚印,但是此路是用水泥筑的水坝,坝面上根本无法看到有用的脚印信息。于是陈希岩便走到停车场附近环顾了一下,那里有一家小卖部。这时已经有民警在那里跟小卖部的老板在问询着,他也发现小卖部的门口有一个监控摄像头而且这时这个摄像头也是打开的,民警的也将监控拷贝了带回去观看。

    陈希岩见到摄像头是正常开着,而且摄像头可以待会儿停车场到那条小路的路口。他便大概判定凶手是没有从停车场经过,而抛尸现场并没有其他的路,那么凶手唯一的可能是从溪对岸过来。

    想到了这里陈希岩立刻看一下了溪面,西面宽度大概30多米,而凶手想要从对面过来,必须要用到停靠在溪面的碰碰船还有专门救生用的冲锋舟,他看了下碰碰船与冲锋舟的位置后,他心里便猜测借助碰碰车可能是比较大,而且他直接锁定了其中一艘。因为这一艘碰碰船的停位与另外的几艘拒不大一样,问题出在了结绳的样子上,其它船都绕两圈再绑,而这一艘就一圈,这是凶手的留下来的一个破绽,除非他是有意的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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