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第 32 章 穿越第二十九天-《美人妈相亲后带我躺赢[七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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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美云听到这,很是惊喜。

    要知道,这些天她可是一直都是盼着信件的,这一段时间,她也就只给了季幺一个人写信。

    这会,能给她回信的,怕是只有季幺了。

    沈美云收到信,看了一眼,果然就在信封上看到了,寄信人是季幺。

    看到来信,沈美云心脏砰砰砰跳起来,看来她爸妈的有着落了。

    她也不管是不是在外面了,直接当场就把信封给打开了。

    只是,在看到信封开头的那一声,兄弟——

    沈美云精致的面容上,都带着几分无奈,她很快就略过了兄弟这两个字,朝着后面看了起来。

    在看到信上说,她父母只是去上课,而且最长时间不超过两个月,就会被原地返回的时候。

    这让她,彻底松了一口气。

    只要父母安全就好,而且算算日子,她父母也快回来了,想到这里,沈美云心情也跟着好了几分。

    她继续往后看,就看到季幺上面催着她,再去找对方喝酒。

    还是伏特加。

    沈美云在知道伏特加不过到了,那可是高度数的,她连啤酒都不会喝的人,怎么会喝伏特加啊。

    就离谱!

    而看到最后,沈美云还看到对方约着,她去国营饭店见面。

    沈美云心思一动,倒是不好拒绝了,毕竟,季幺已经帮了她这么多次忙了。

    如果再拒绝,她觉得自己好像不厚道。

    想到这里,沈美云捏着信封,回了一趟知青点,她回去的时候,季明远刚好也拿着一封信,往外寄。

    许是经历上次猪屎粑粑的事件。

    这样,季明远每次看到沈美云的时候,总觉得自己身上都臭了,他温和的面容上带着些许不自在。

    “沈知青,你收到信了?”

    这几天,沈美云一直都在邮差以及公社那边打听,有没有她自己的信。

    这一件事,知青点的人都知道。

    沈美云嗯了一声,捏着信封,朝着对方点了点头,随即,进了知青点忙活起来。

    这般态度,让季明远微微的叹口气,接着,转头也跟着出去了。

    说实话,他现在对待沈美云的感官很复杂。

    像是少年第一次春心萌动,然后被现实给压趴下了。

    这让,季明远整个人看着沈美云的时候,都有些不自在。

    沈美云倒是顾不上少年人的心思,实在是她太忙了,要给恩人回信呢。

    她一进屋,便把凳子拉了下来,开始写信。

    “季幺同志,我很感谢你帮忙打听到我父母的消息……”

    她咬着笔头,思虑再三写下,“我最近比较忙,手头的事情比较多,所以咱们约见的日子,可以定为下周六在国营饭店见面吗?”

    写到这里,沈美云似乎不知道写什么了。

    从头到尾她看了下,自己似乎一张信纸都没写完,但是该交代的事情,基本上都交代清楚了。

    想到这里,她便把那一张没写满的信纸,给装到信封去了。

    只是,在装信封的时候,她才惊觉,季幺给她的信足足有三张,厚实得很。

    而她给对方的信,一张都没写满。

    不过,似乎好像也没关系?

    *

    沈美云去寄信的时候,邮差已经离开了他们大队,跑到别的大队了。

    没法子,她只能跑了一趟公社邮局。

    待回来后,便和绵绵说好了,他们今天搬家到山上。只是,这消息放出来之后。

    在知青点顿时炸开锅了。

    乔丽华更是惊讶道,“沈知青,你想好了吗?”

    “独眼叔可是极为凶悍的,你搬到他那住,这——”

    多不安全啊。

    虽然这几个字没说,但是沈美云却是听明白的,她笑了下,“我觉得独眼叔还好,而且,我们搬出去,知青点也能空一些,大家住得也宽敞。”

    这是实话。

    他们女知青住的那一个炕,一共住了她,绵绵,乔丽华,姚志英,胡青梅,曹志芳。

    这一共就是六个人,说个不好听的,晚上在炕上翻个身,都怕自己的胳膊打到对方的脸。

    实在是太挤了一些。

    她和绵绵如果能够搬出去,不说别的,就拿炕来说,每天都能够宽松不少。

    提起这个,乔丽华还想劝说,但是却被曹志芳白眼了下,“人家找到了好去处,你就让她走呗,在劝多没意思。”

    经历了上次候东来出事情后,曹志芳安分了不少。

    只是,这几天候东来恢复得不错,曹志芳再次作妖起来。

    乔丽华怼了起来,“是啊,沈知青走了,你旁边就宽松了不少,你自然盼着她走。”

    自从候东来出事,乔丽华就彻底立了起来。

    她不止是管理着知青点,还要负责照顾候东来,对于往日面皮薄,不好怼着的曹志芳。

    她如今怼起来,也是丝毫不手软的。

    曹志芳对乔丽华有愧,其实更愧的是候东来,她听到乔丽华怼他她,顿时不再吭气。

    灰溜溜地转回到了外面院子了。

    看到这。

    沈美云笑了,朝着乔丽华竖起大拇指,“乔知青,还得是你这样的。”

    之前乔丽华可是一直被曹志芳欺负的。

    乔丽华忍不住说,“我发现,自从我做了泼妇以后,神清气爽。”

    这是实话,以前她要脸,顾及着面子,每次被曹志芳薅羊毛不说,还被对方阴阳怪气。

    如今想着,她也不忍了,反正候东来这样了,她和候东来的关系,也都放在了明处。

    爱咋滴咋滴,爱怎么说就怎么说。

    不在乎了,反而一身轻松。

    沈美云看到这样的乔丽华,是真为她高兴的。

    “你立起来了,以后的日子也会好过一点。”

    乔丽华自然是知道的,只是,她犹豫了下,到底是又重复问了一遍。

    “沈知青,你不要怪我多嘴,你确定要搬到独眼那边吗?”

    在她看来,去独眼那山上住,还不如在知青点呢,在知青点虽然偶尔有些摩擦,但是大家都是年轻人,多少也会好沟通一些。

    不像是独眼那,他实在是太过凶了一些。

    沈美云点了点头,“确定。”

    看到这,乔丽华便不再多劝,而是帮忙收拾东西起来。

    沈美云的东西,是他们所有人里面最多的那一个。最主要的是她养了一个闺女。

    而且闺女又养得娇,导致她的东西也比别人的多。

    乔丽华帮忙收拾东西,沈美云也没拦着,她放在外面的东西,基本上都是明面上的。

    所以,倒是没啥见不得人的。

    她东西多,不光是里屋睡觉的地方有,而且厨房也有,她单独买的小铁锅,铲子筷子小碗,以及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

    林林总总收拾了两大包,好在沈美云早有准备,拿了两个大麻袋出来。

    把她和绵绵的东西,单独存放。

    正收拾得起劲的时候,知青点外面传来一阵声音。

    “季哥哥,这就是你住的地方吗?”

    明显是个小孩儿的声音,而且还是个小女孩儿,声音软糯,带着几分好奇。

    听到这话,沈美云他们都跟着一顿,要知道,他们知青点就绵绵一个小女孩。

    但是,绵绵就在他们面前坐着啊,因为要搬家收拾东西,绵绵帮了小忙后。

    沈美云便让她坐着休息了,她手里拿着一个草蚂蚱,玩得正起劲,显然,这一声季哥哥不是她喊的。

    这让,沈美云他们下意识地一顿,望着门外。

    就见到季明远进来的时候,身后跟着一个小姑娘,那小姑娘不过五六岁左右。

    生得过分的纤细瘦弱,一张白净的小脸蛋上,镶着一双丹凤眼,极为灵气,此刻正紧紧地捏着季明远的衣角,似乎极为依赖。

    看到这一幕,知青点的众人都跟着停下了手里的活,好奇地看了过去。

    很是纳闷,季明远出去了一趟,怎么领回来了一个小姑娘?

    季明远注意到大家在看他,他温和地解释了一句,“路边上捡到了一个小姑娘。”

    对方没地方去,就被他暂时领回来了。

    其实,他不过是看着对方和绵绵,差不多的岁数,觉得对方可怜,怕遇到拐子了,这才带着一起来到了知青点。

    他这一介绍,林兰兰正准备和知青点的知青们打招呼的,这叫提前打入季哥哥的内部。

    只是,在看到绵绵坐在一旁玩蚂蚱的时候。

    她顿时一脸见鬼的表情。

    “你——”

    沈绵绵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她的反应太大了,以至于,沈美云也注意到了她了。

    她微微拧眉,“小朋友,你认识我家绵绵吗?”

    林兰兰下意识地摇头,否认道,“不认识。”

    太过果决了,以至于大人一看就是小朋友在撒谎。沈美云听了,倒是没揭穿她。

    而是,朝着绵绵喊道,“绵绵,去和新来的小伙伴打个招呼。”

    这话一喊。

    绵绵站了起来,走到林兰兰旁边,脆生生道,“我叫沈绵绵,你叫什么啊?”

    小小的林兰兰,看着面前的沈绵绵,她陷入了恍惚,就好像回到上辈子。

    是啊,她怎么忘记了,上辈子的沈绵绵,就是这个点回到林家的。

    这辈子,沈绵绵没回去,她还庆幸来着,万万没想到,她竟然在胜利公社前进大队,再次遇到了沈绵绵。

    而且,沈绵绵旁边还跟着一位极为漂亮的女人。

    这位是,上辈子沈绵绵那早死的绝色母亲吗?

    想到这里,林兰兰眨巴着眼睛,她小小声地试探道,“你叫沈绵绵啊?你旁边这位是谁呀?”

    绵绵还不懂这些,但是沈美云却察觉到不对了。

    面前这个小姑娘是五岁的孩子,在绵绵要和她交换姓名的时候,她没交换姓名不说。

    还反客为主,去打探了绵绵身边的她。

    这真的是五岁小孩,会有的心思吗?

    想到这里,沈美云的目光带着审视。

    许是察觉到,沈美云的审视,林兰兰一惊,她脸上带着惊惶,“是我问错了吗?”

    “我不该问的吗?”

    这话一说,沈美云下意识地皱眉,而看到沈美云皱眉,林兰兰更是害怕的往季明远身后躲了躲。

    季明远微微一顿,“沈知青,这孩子怕是有些认生。”

    也不知道为什么,这孩子似乎天生就和他亲近,特别依赖着他,当然,在他看到对方的那一刻。

    心里也不知道为什么,生出了一种很是烦躁的感觉,就好像终于等到对方了一样。

    要保护着她,守着她长大。

    这种感觉是他以前从来没有过的。

    沈美云见到季明远这般护着对方,还有什么不明白呢。

    面前这小姑娘,只会是一个人了。

    那就是——林兰兰。

    只是,让沈美云疑惑的是书中,林兰兰这么早就出现在了季明远面前吗?

    好像不是啊?书里面很明确地说了,在林兰兰十岁左右,插队当知青的季明远,一次无意中遇见走丢在外的她。

    并且救下她,打那以后,季明远便把她当做亲妹妹来看待,一直守护着她,直到她长大。

    只是,怎么剧情提前了?

    现在的林兰兰,才五岁吧?就已经走丢了,出现在了季明远面前?

    是哪个环节错了?

    沈美云目光探究地看着林兰兰,林兰兰低着头,就是不去看沈美云。

    沈美云笑了下,突然问道,“这小姑娘叫什么呀?”

    这话一问,季明远便要说的,哪里料到林兰兰突然抬头,飞快地说了一句,“我名字不好听的。”

    “没有绵绵好听。”

    其实,上辈子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她都很嫌弃自己的名字,兰兰,兰兰土气的要命。

    不像是沈绵绵的名字,是真得好听。

    听说,给沈绵绵起名字的那家人,是个高级知识分子,只是那家人出事太早,而且沈绵绵的母亲,也因病而亡。

    可是,面前这个漂亮的女人,又是怎么回事?

    林兰兰有些疑惑,难道是她重生的翅膀,煽动导致改变了过往了吗?

    没错,林兰兰是重生来的,她上辈子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和周青松走到了一起。

    但是,林兰兰发现婚后的生活,简直和婚前是天差地别。周青松经常去出任务,导致他常年不在家。

    而且,他人过于清正,导致别人都升职了,周青松还在原地踏步。

    不止如此,到了八十年代中后期,她所认识的不少人都选择退伍,去下海经商。

    唯独,周青松不愿意,固执的守在原地,守在漠河这种艰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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