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我好想逃,却逃不掉……-《网购买到假货,反手加购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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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援助律师,也算是做公益,就当为自己积攒积攒运气,正好也散散心,放松放松。

    更何况,他对陈忠汉所说的“比较特殊,情况复杂”也非常感兴趣。

    这时,

    “叮~”

    邮箱提示音响起。

    张伟打开邮件,查看附件。

    顿时愣住了。

    原告:姜白。

    原告律师:罗飞!

    我好想逃,却逃不掉……

    不过作为一个专业律师,张伟很快便收拾心情,重燃斗志。

    “罗老师,你果然是我宿命中的劲敌!”

    “你确实很强,但是,我也不弱。”

    “这一次,我们来一场堂堂正正的对决吧!”

    张伟开始仔细查看材料。

    被告:李红,杜湘湘,涂翠花……等一百零八人。

    法院发来的材料中,不仅有原告被告双方的信息,还有案件详情,以及相关证据。

    证据早已固定。

    所以,像李红那种心慌之下删除文章的做法,完全是愚蠢至极。

    哪怕公安机关还没有进行证据固定,这东西也不是你想删就能删的。

    互联网是有记忆的。

    而且公安机关也完全可以联系围脖官方调取后台数据。

    删除围脖非但不能抹除痕迹,反而有“毁灭证据”的嫌疑……

    在这一百零八位好汉里面,李红或许不是最蠢的,但她一定是面临刑期最严重的。

    她的围脖账号粉丝量一百五十万,而那条围脖,截止取证的时候,点赞数38459,评论和转发量均接近2w。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就已经构成了诽谤罪。

    诽谤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而李红这段诽谤信息的传播量极为之广,影响也是除开纯狱风三姐妹之外最大的。

    如无意外,估摸着封顶刑期是没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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