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 “咚!” 随着法槌落下的声音,正式开庭! 接下来是固定流程。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核实公诉人,被告人,律师等身份…… 随后,法官道:“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检察官沈天赐起身,双手捧着起诉书开始宣读: “……被告人:魏冬花……遛狗不牵绳,并明确给宠物狗下命令……导致被害人价值两百万青花瓷毁坏……本院认为,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被告人编造虚假信息,发表不实言论,发布到网上,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被告人在网络上公然散布被害人身份信息……其行为触犯了刑法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现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提起公诉。” “诉讼请求如下:” “一、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魏冬花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 “二、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对附带民事原告人,赔偿造成被害人姜白财产损失的赔偿金,共计200万元整。” 十三年! 两百万! 听到这可怕的诉讼请求,魏冬花瞬间懵了。 她张着嘴,宛如鼓风机一样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好像喉咙被人死死的掐住一般。 魏冬花真的害怕了,也是真的后悔了。 但是很可惜,这世上,并没有后悔药卖。 法官看向姜白:“请被害人陈述。” 姜白起身,开口道:“……被告人在我已经提醒,警告的前提下,依旧向她的狗下达攻击我的命令,导致我价值两百万的元青花梅瓶破碎……她非但不知悔改,反而在案件审讯期间,在网络上发表不实言论,引导网友对我进行网暴,还违法公布了我的个人信息,对我的生活、工作都带来极大影响。” “我认为,被告人行为恶劣,不知悔改,严重侵犯了我的个人财产,名誉权,隐私权……” “请求法官和各位陪审员,对被告人从重判处……” 听到姜白的陈述,魏冬花脸色愈发难看,愈发绝望。 “请被告陈述。” 张伟连忙紧张的看向魏冬花,给她使眼色,生怕她再搞什么幺蛾子。 魏冬花的骚操作已经够过分了,如果在审判庭还搞事情,那就真的彻底没救了。 好在魏冬花还算有点脑子,没有忘记开庭前张伟的嘱托,缓缓站起身,开口道:“我认罪,我愿意积极赔偿,请求被害人谅解,请求法官宽大处理。” 说完,她分别向着姜白和法官深鞠一躬。 见状,张伟长出一口气。 好在她还不算蠢到无可救药。 接下来是被告律师发言。 张伟理了理领带,站起身。 魏冬花顿时紧张不已的看向他,自己能不能减刑,全靠他了! 张伟开口:“法官阁下,各位陪审员,我的当事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无异议,也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但是……” /131/131681/31512290.html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