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最好是离程老三远点儿。 本公子现在看见他就不顺眼,也不顺气儿。 苏金秀一听,当下更加高兴了,“好啊,如此一来,我就彻底放心了。这么着,咱们呢,赶早不赶晚,宋公子你派两个人,带着孟老大和赵老三两家人去就好。” 宋元清被苏金秀这么信任,从心里美滋滋的,点头道,“好,我这就叫常明和常安亲自去,多攒那里有了成果,他们再回来也不可。” 苏金秀想了想,道,“这开垦荒山,可不是一家两家人就能办成的。宋公子,您看这样好不好? 您让常明和常安两个人在当地招揽一些能出力,又勤快,老实忠厚,吃苦耐劳的庄户人。 做长工也行,做短工也可,只要是一切行动能听指挥,多招揽一些人没问题。当然,钱财不成问题。 我手头资金短缺,您可先替我垫付上。我呢,就用我那一垧地的给您做抵押。若是我能换您现钱,就本金和利息一块算给您。 若是还不上,那这一垧地的玉米,就归了您,您看怎么样?您要知道,这玉米现在是旷世珍宝粮种,抵给您,您就赚大发了。” 苏金秀看似是诚意十足,实则是将看不见的隐患给转移到了宋元清这边。 给宋元清招祸,她是一点心里负担都没有,更没有所谓的不好意思。 因为宋元清是永安县的主子,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他的,所以,玉米这东西一问世,肯定会招来各方云动的窥视,这样的话,她一个乡下妇人,怎么可能以一己之力,对抗那么多的士族阀门的虎视眈眈呢? 如果在大铭朝,是她自己一个人生存,那么,凭着她的能力,凭着金手指,谁能奈何得了她? 可现实是,她身边有要护着的四个孩子。 这四个孩子就是他的软肋,所以,如果为了那点玉米,将来铺天盖地来的各种势力强压,她是无法招架的。 就是想到了不久将来的麻烦,苏金秀将宋元清给拉下水,是一点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那么,苏金秀又是怎么知道宋元清是本县一县之主呢?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