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夫子炮灰 何去何从-《大流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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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者还算家乡父母官,后者,虎狼也!

    明末军纪败坏之罪魁祸首就是客兵。

    显然,运河上这支监军就是客兵。

    “这件事你是怎么知道的?守堤的官军是谁的兵马你知道吗?”

    陆四必须要搞清楚消息的真假,也急于知道运河上这支打着“金”字标旗的军队究竟是谁在统领。

    马新贵瞥了眼陆四,有些郁闷:“你不信我说的?”

    “我不是不信你,我只是想知道更多一些。”

    陆四向前近了一步,“有些事,知道一点和知道所有可不一样,好比你们棚里摇骰子,一颗骰子决定不了输赢,得全开了才知道。”

    “有道理,”

    盯着表情凝重的陆四看了几个呼吸,马新贵“嘿”了一声:“那好,都是乡里乡亲的,我就统统告诉你。”

    .....

    按马新贵的说法,王四有个表弟叫赵三喜,几年前在镇上失手把人打成重伤,害怕官府抓他做牢吓的连夜跑了。

    结果这小子在北边的河南要了一年饭后不知怎么的就当了官军,因为打起仗来不要命,被上面的将领看中收在身边当了亲兵,还给改了个名字叫赵忠义。再后来赵忠义跟着的那个将领受漕运总督所召带兵来了淮安防河,他便也跟着过来,算是回老家了吧。

    听到这里,陆四打断了马新贵,问道:“赵忠义跟着的那个将领是不是姓金?”

    “好像是,”

    马新贵侧头想了想,“对,听王四说他表弟跟着的是一个叫金声恒的将军。”

    “果然是他。”

    陆四自言一句,同时心下暗凛,金声恒这个人祸害百姓的程度比刘泽清还要过之,赣州屠城就是这家伙干的,杀了二十几万人。

    被这家伙的兵拉去当夫子,绝对没有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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